最近關于光伏用地的政策鬧得沸沸揚揚,我們找到一篇2021年7月6日在自然資源部網站刊登的《關于增加光伏用電土地類型的建議》的答復,很有參考意義,現分享給各位光伏人,供大家參考: 對十三屆全國人
光伏發電項目作為基礎設施項目,應當遵守《土地管理法》規定的基本用地原則。根據《土地管理法》第4條:“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,規定土地用途,將土地分為農用地、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?!?/p>
自碳中和概念提出,光伏產業由低谷重登高峰,可預見的是,未來將發展得更好。而在十年前,戶用光伏尚未普及,前景一片迷茫。那時,政策和法律還不像現在這樣完備,第一個吃螃蟹的人,是可敬的。今天就來盤點一下那些
2021年是十四五的開局之年,也是光伏享有補貼的最后一年,分布式光伏領域呈現跨越式增長,2021年新增并網容量共計5488萬千瓦,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2927.9萬千瓦。
2018年,國務院發布了《鄉村振興戰略規劃(2018-2022年)》,里面有明確指出大力發展太陽能,加快實施北方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等等措施。在國家“十四五”發展戰略中,光伏成為推動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。
截至2021年底,全國發電裝機容量23.77億千瓦,包括:火電裝機容量13.0億千瓦,水電裝機容量3.9億千瓦,風電3.3億千瓦,太陽能發電裝機3.1億千瓦。全口徑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11.2億千瓦。